5地已开始,24年二造考试及报名时间汇总,别错过了

2024-04-19

2024年二级造价师考试各省已陆续在公布报名时间,以下整理了各个省份的报名及考试时间汇总,考生可以参考一下!2024年二级造价师考试及报名时间汇总省份考试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情况北京6月22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5月14日上海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0月21日河北4月27日1月18日-31日考试时间4月9日天津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考试时间4月9日山西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辽宁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吉林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黑龙江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考试时间7月9日陕西10月13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9月23日江苏9月21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9月23日浙江4月21日2月28日-3月8日考试时间4月22日安徽另行通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2月3日河南待定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1月11日江西6月22日4月15日-22日考试时间11月5日福建7月6日4月19日-22日7月8日、9日采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模式山东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考试时间9月23日湖南6月22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5月20日湖北5月25日3月5日-12日考试时间5月27日广东6月15、16日4月19日-29日6月17日、18日每日安排1个批次,共2个批次广西7月20日4月25日-5月6日考试时间7月15日重庆6月29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6月17日四川6月23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6月17、18日海南9月28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0月21日贵州6月22日4月15日-24日采用无纸化考试(机考),2023年7月1日考试云南5月31日3月21日-28日考试时间6月2日本次考试采用机考甘肃下半年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2月16日青海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宁夏6月22日4月15日-25日考时间5月14日西藏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考试时间7月9日新疆另行通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0月21日兵团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内蒙古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相关考生应关注当地二造考务信息,按时报名参考,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的时间全国并不统一,有报考计划的不要错过哦。希望考生朋友早备考,早通过!

政策利好!24年建造师取证后 除可领补贴外还有这么多好处~

2024-04-18

这段时间,多项政策相继扩大了市场对于建造师证书的需求,前不久刚结束的两会也再次提及了2024年建筑业将稳步推进更多项目。与此同时,建造师考试大纲的改版使得多数考生们重回同一起跑线,那么为什么说今年能考一定要考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本期主题01、两会解读:2024建筑行业布局02、建造师持证人可享受更多利好03、建造师激励计划:今年购课过考可领补贴2024建筑行业布局两会解读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加强民生等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补短板,推进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来看,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000亿元,稳投资的同时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由此可见,今年的建设项目有着强有力的“后盾”,行业布局主要离不开以下5个方面:基础设施投资提振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这将为建筑施工行业提供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的投资将增加,为更多的建筑企业带来市场机会。重点领域建设需求增加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这将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例如:新能源、数字经济、智能化建设等领域将成为建筑施工的重要方向,相关项目的专业人才、高技术人才需求将增加。城市更新和改造超级城市改造是项目中提到的一个重点,这将为建筑施工行业带来新的机遇。政府将加大对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力度,这将促进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建筑企业可望在这些项目中获得更多合同和订单。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这将对建筑行业提出更高要求。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将成为建筑施工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企业将加强技术创新和环保意识,以符合政策要求及抢占市场份额。地方政府投资增加除了中央政府的投资,地方政府也将加大对建筑施工行业的支持力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将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建筑企业可以关注各地的投资情况,并积极参与相关项目。“三大工程”、风光水新能源、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与城市更新和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对建造师的需求都必不可少。并且行业越来越注重绿色环保发展,这一点在新大纲版教材中也有所体现,多个专业的教材中都增加了相应内容,考生们不容忽视。除了行业发展的利好,建造师证书本身也具有多项优势,持证人可凭借证书享受多项利好政策。建造师证书的优势可享多项利好建造师证书作为近年来行业内炙手可热的准入类证书,每年都吸引着大批从业者加入备考行列。除了今后市场需求的增长,可以让持证人拥有更多就业选择外,建造师证书还有不少好处。进入企事业单位的加分项建造师证书作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准入类证书,含金量和认可度是毋庸置疑的。作为从业者,想必大家在跳槽或是求职的时候都经常见到“持建造师证书者优先”这样的标注。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建造师证书可以对应职称这件事,老张在之前的推文中曾多次提到过。其实早在2019年12月,官方发布《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来,明确助力推动“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全面打通”。我们取得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可抵扣个税201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19年1月1日起,《办法》正式实施。此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明确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对应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今年上岸可领补贴住建局:一级建造师补贴5000元/人!人社厅:建造师最高补贴20万/人!证书优势多样、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市场需求增加……2024年对于建工行业可谓是不破不立,对于建造师而言也将较以往释放更多机会。

中央发文:支持社区工作者考取社工证书!

2024-04-17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吸纳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详情如下: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2024年3月28日)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事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巩固党的长期执政根基,对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专业化方向,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基本建立,能力建设不断强化,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机制愈加健全,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氛围日益浓厚;社区工作者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全面加强,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收入待遇合理保障,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切实增强,为民爱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  二、健全职业体系  1.明确人员范围。本意见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产生;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市地级或县级统一组织招聘,街道(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规范相关部门(单位)多头设岗招聘行为,此前招聘的在社区工作的网格员等专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公开招聘规定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县级层面统筹原招聘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经费予以保障。  2.严格政治把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吸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建强社区“两委”班子,做到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善于治理、群众信任。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注重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培养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后备力量。  3.优化工作力量配置。各地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配备,市地级或县级层面实行总量控制,定期动态调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鼓励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积极吸纳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持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街道(乡镇)可根据社区规模、人口结构、工作任务等,对所辖社区配备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统筹调配。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社区挂职或任职,探索建立新入职公务员到社区锻炼机制。  4.推动职业水平与岗位等级衔接联动。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科学评价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与相关职业技能等级等的双向比照认定机制。着力建立健全梯次发展、等级明晰、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根据社区工作实际情况划分岗位类别,每类岗位依据岗位职责、社区工作年限、职业水平、学历层次等划分若干等级,岗位等级随着岗位晋升、社区工作年限增加、职业水平提高相应提升。省级或市地级层面明确岗位等级序列设置,建立省内互认机制,省内流动的,社区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加强能力建设  5.提升政治素质。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推动社区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训练,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社区工作者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的能力。开展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社区工作者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在社区落地见效。深化廉政教育,增强社区工作者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6.提高履职本领。强化履职能力培训,注重加强群众工作、组织动员、依法办事、矛盾调解、应急处突、协调沟通、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训练,提高社区工作者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突出实战实训,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等方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持续开展“社区工作法”典型案例征集和培训资源开发工作,推动互学互促。推行“全岗通”工作机制,培养“一专多能”的社区工作全科人才。建立“导师帮带制”。探索举办全国性、区域性社区工作者职业能力大赛。  7.增强服务居民群众意识。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引导社区工作者树牢为民服务理念,在情感上亲近居民群众、行动上服务居民群众,重点增强年轻社区工作者的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区工作者用心用情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营造邻里和睦、社区和谐的良好氛围。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振社区工作者爱岗敬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着力整治“躺平”行为,防止为居民群众办事敷衍了事、推诿扯皮。  8.健全培训机制。研究制定全国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建立健全省级以上示范培训、市地级重点培训、县级骨干培训、街道(乡镇)全员培训的分级培训制度,健全由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专项工作培训、实践锻炼等组成的培训体系。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每年至少对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1次,对其他社区工作者每3年轮训1次,注重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优化培训课程课时设计,避免不接地气、缺乏针对性。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设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注重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市地级以上层面建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师资库和资源库。加强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社会工作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开发社区治理和服务相关课程,鼓励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实习实践基地,实现教学培养与实践需求有效衔接。  四、完善管理制度  9.严格队伍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上门走访、结对帮扶、代办服务、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日常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制度。健全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筛选机制,完善社区工作者罢免、解聘等退出机制,树立能进能出、优进绌退的鲜明导向。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完善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制度。  10.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县级层面制定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指导方案,考核内容以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居民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岗位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奖励惩戒机制,做好容错纠错工作,激励担当作为,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区工作者有机会有舞台。  11.强化监督约束。开展经常性监督,完善社区工作者谈心谈话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损害居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实行社区工作者职责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落实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发挥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居民群众对社区工作者履职的监督。探索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五、强化激励保障  12.落实薪酬待遇保障。市地级或县级层面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参照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科学设定社区工作者薪酬构成和岗位等级薪酬标准,定期动态调整。除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外,原则上由街道(乡镇)与社区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参与完成重大任务、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的一线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给予适当工作补助。  13.建立激励发展机制。注重从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对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特别优秀的,可进一步通过择优调任、换届选举等选拔进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按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作为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区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参加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鼓励和支持优秀社区工作者到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担任特聘导师。  14.营造关心关爱氛围。大力宣传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增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关心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通过多种形式帮助纾压解压。注重关爱激励社区“两委”兼职成员。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一线社区工作者和关心关爱退休社区工作者活动。及时帮助解决社区工作者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和干事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  15.强化组织实施。坚持和加强党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领导,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各级党委要建立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推动,政法、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省级层面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指导,市地级和县级层面抓好相关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推动社区工作者选得优、留得住、干得好。地方各级政府结合基层治理和经济发展实际,将社区工作者相关经费依法列入本级政府年度预算。  16.开展评估指导。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评估。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统计制度,完善相关数据库,动态掌握社区工作者队伍状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协同做好社区工作者职业标准开发等工作。  17.深化减负增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持续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精力为居民群众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社区组织的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不得将社区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工作中需要社区协助的,社区工作者应当积极配合。统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和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实现基层数据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加强对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工作群组的规范化管理,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社区工作者;街道(乡镇)确需借调的,按程序报请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批准。社区工作者要增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把减负成效转化成办实事、解难题的服务实效。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

2024北京地区人事考试参考小贴士,建议收藏!

2024-04-13

2024年即将参加北京地区人事考试的小伙伴们快快看过来这里有一份参考小贴士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记得点赞收藏查阅哦我打印准考证后发现考点太远了,能换考点吗?答:由于各区考场资源分布不均,全市将统筹安排考场,可能存在考点距考生居住地较远的情况,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且不能更换。考生应在准考证打印时段尽早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我报考了今年某项电子化考试,准考证上为什么没有座位号?答:准考证上未公布座位号时,该考试将根据实际考试参考情况现场安排座位。考生应在到达相应考场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规定的机位就座参加考试。我报名了某考试,可以携带什么用具参加考试?草稿纸可以自备吗?答:考生仅可携带准考证上允许携带的物品进入考场。需要配发草稿纸的考试,由监考人员统一提供草稿纸,不能自备。准考证只能携带一份进入座位,多余物品应放置在考场放包处。我之前参加过电子化考试,感觉考场的键盘和鼠标不如自己的好用,能否自带设备?答:考生不能自带设备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遇耳麦、鼠标、键盘等外设故障,导致无法继续作答,可联系工作人员解决设备问题。擅自关闭或重启考试机、更换或故意损毁机考设施设备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我的身份证丢失(忘带)了,但持有准考证,能否参加考试?答:不同考试的要求有所不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考生在携带了准考证但身份证丢失(忘带)的情况下,可在考试当天尽早前往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证件不齐登记手续,持工作人员开具的“考场准入证明”参加考试。参加公务员类考试时,考生除办理以上手续,还需在考后规定时限内完成身份复核,具体以现场考务工作人员要求为准。参加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时,考生必须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我改过名字,准考证上姓名与我身份证不同,怎么办?答:如果考生准考证上姓名与身份证不同,可在考试当天尽早前往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信息变更登记,经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参加考试。具体以现场考务工作人员要求为准。考试当天我因堵车迟到,可以入场吗?答:考生入场截止时间以准考证要求为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一般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公务员考试一般开始30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达考场的,不得入场。考生应在准考证打印时段尽早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以免因堵车、交通管制等各类突发情况造成迟到无法入场。我把手机关机了,考试的时候可以随身携带吗?答:不可以。考生严禁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及准考证上明确禁止携带的通讯工具及电子物品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员的要求放在考场放包处,手机应在关闭闹铃后关机存放。随身携带禁止携带入场的物品进入座位,即使未使用也违反考试纪律,切勿尝试。监考员已将试卷发到我手中,开考指令发出前我可以看题或开始作答吗?答:不可以。考生拿到试卷后应该快速翻页检查试题本及答题卡是否有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检查无问题,应先阅读试卷有关说明,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等待开考指令发出后再答题,提前看题或作答将按违纪处理。我不太理解试卷中某道题目的表述,可以请监考员作出解释吗?答:按照工作职责要求,监考员不能向考生解释试题。如果试卷存在印刷不清等质量问题,考生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如果是对题目表述不理解,请仔细阅读后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作答。我在考试中答题卡填写、填涂错误如何修改?是否影响考试成绩?答:考生应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使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码和选项答案。如姓名或准考证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错误,直接划掉在相应位置空白区域重写即可;如不小心用黑色墨水笔填涂了答案选项,无需担心,使用2B铅笔继续填涂正确答案选项即可,阅卷时只识别2B铅笔的作答痕迹。以上情况不影响考试成绩。考生在作答主观题科目时,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考试的时候有人偷看我试卷,对我有影响吗?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考生如果注意到有人偷看自己的试卷应及时防范,若对方情节严重可以向监考员举报。考试之后,我在哪里查询考试成绩?答: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beijing.gov.cn/)-“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通知”栏目,查看相应考试报名文件了解考试成绩查询的方式及时间。也可关注准考证上提示的成绩查询信息。准考证在考完试之后就没用了吧,我可以直接扔掉吗?答:部分招聘类考试中,招聘单位在面试、复试阶段仍需考生提供准考证。建议考生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后继续将准考证保留一段时间,以备不时之需。

2024年四川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4月2日至15日

2024-03-29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3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6月15日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6月16日上午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二)考试设置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二、报考条件(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文件精神,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1.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2.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二)高级社会工作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文件精神,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3. 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有关规定,使用单独划线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级别“社会工作师”)申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三、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4月2日至4月15日。(二)资格核查时间4月2日至4月16日。(三)缴费时间4月2日至4月17日。(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5月13日至12月31日。(五)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1日至6月14日。四、告知承诺制(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报名程序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网上报名1.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2. 上传的个人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3. 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4.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接受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因按有关机构规定,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详见网址: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5.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资格核查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二)资格核查1. 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的处理。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省直属报名点由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各市(州)报名点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2. 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3.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评聘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三)网上缴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9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四)电子发票打印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附件3)不再提供纸质发票。(五)准考证打印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一)成绩查询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三)查分申请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四)证书查询及领取电子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纸质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七、考试须知(一)该项考试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二)应试人员应试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五)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六)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于4月23日前向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申请。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于4月24日前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八)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技术。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首次采用“变换卷”技术,请监考人员在上述科目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错误或未填涂,考试成绩为‘0’分”。八、考试大纲(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见中国人事考试网。(二)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中国人事考试网。九、工作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做好考务工作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与公安、经信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3月2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