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一建报考的3个热点问题

2024-04-23

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即将进开始,关于2024年一建报考的这3个热点问题你要提前了解:1、换省市报考,须重新接受核查!之前,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请相关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请准备在2024年报考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前做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信息维护等事宜。关于请相关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的温馨提醒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下半年报名开始,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需申请验证/认证报告接受核查。请准备在2024年报考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前做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信息维护等事宜。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具体申请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附:参考申请范围一、学历认证申请范围1.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2.2002年(含)之后毕业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3.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证明书;二、学位认证申请范围2008年9月之前获得的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授予的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证书,以及未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中注册的军队院校学位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12月29日然后,有考生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时发现,学历信息维护页面新增了一条新规定:已经通过人工核查的老考生更换省市或跨考试领域报名的,须重新接受核查。中国人事考试网学历信息说明: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 接受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根据需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 “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 “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已经通过人工核查的老考生更换省市或跨考试领域报名的,须重新接受核查。2、离职状态能否报考一建?考生咨询:离职状态能否报考一级建造师?沈阳市考试院资格考试管理部:您好,如果工作年限和专业等条件满足,可以报考。3、更换实务,公共科目成绩是否有效?考生咨询:23年报名了一建建造师报考的市政专业,并通过三门公共课,请问24年可以变更为建筑专业吗?变更后前一年通过的公共课成绩是否有效?安徽省人社厅专技处:网友您好!如报考级别保持不变,下一年度可以更换报考专业,已经合格的公共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5地已开始,24年二造考试及报名时间汇总,别错过了

2024-04-19

2024年二级造价师考试各省已陆续在公布报名时间,以下整理了各个省份的报名及考试时间汇总,考生可以参考一下!2024年二级造价师考试及报名时间汇总省份考试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情况北京6月22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5月14日上海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0月21日河北4月27日1月18日-31日考试时间4月9日天津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考试时间4月9日山西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辽宁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吉林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黑龙江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考试时间7月9日陕西10月13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9月23日江苏9月21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9月23日浙江4月21日2月28日-3月8日考试时间4月22日安徽另行通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2月3日河南待定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1月11日江西6月22日4月15日-22日考试时间11月5日福建7月6日4月19日-22日7月8日、9日采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模式山东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考试时间9月23日湖南6月22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5月20日湖北5月25日3月5日-12日考试时间5月27日广东6月15、16日4月19日-29日6月17日、18日每日安排1个批次,共2个批次广西7月20日4月25日-5月6日考试时间7月15日重庆6月29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6月17日四川6月23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6月17、18日海南9月28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0月21日贵州6月22日4月15日-24日采用无纸化考试(机考),2023年7月1日考试云南5月31日3月21日-28日考试时间6月2日本次考试采用机考甘肃下半年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2月16日青海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宁夏6月22日4月15日-25日考时间5月14日西藏暂未公布暂未公布考试时间7月9日新疆另行通知暂未公布考试时间10月21日兵团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内蒙古暂未公布暂未公布暂未公布相关考生应关注当地二造考务信息,按时报名参考,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的时间全国并不统一,有报考计划的不要错过哦。希望考生朋友早备考,早通过!

政策利好!24年建造师取证后 除可领补贴外还有这么多好处~

2024-04-18

这段时间,多项政策相继扩大了市场对于建造师证书的需求,前不久刚结束的两会也再次提及了2024年建筑业将稳步推进更多项目。与此同时,建造师考试大纲的改版使得多数考生们重回同一起跑线,那么为什么说今年能考一定要考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本期主题01、两会解读:2024建筑行业布局02、建造师持证人可享受更多利好03、建造师激励计划:今年购课过考可领补贴2024建筑行业布局两会解读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加强民生等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补短板,推进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来看,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000亿元,稳投资的同时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由此可见,今年的建设项目有着强有力的“后盾”,行业布局主要离不开以下5个方面:基础设施投资提振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这将为建筑施工行业提供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的投资将增加,为更多的建筑企业带来市场机会。重点领域建设需求增加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这将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例如:新能源、数字经济、智能化建设等领域将成为建筑施工的重要方向,相关项目的专业人才、高技术人才需求将增加。城市更新和改造超级城市改造是项目中提到的一个重点,这将为建筑施工行业带来新的机遇。政府将加大对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力度,这将促进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建筑企业可望在这些项目中获得更多合同和订单。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这将对建筑行业提出更高要求。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将成为建筑施工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企业将加强技术创新和环保意识,以符合政策要求及抢占市场份额。地方政府投资增加除了中央政府的投资,地方政府也将加大对建筑施工行业的支持力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将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建筑企业可以关注各地的投资情况,并积极参与相关项目。“三大工程”、风光水新能源、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与城市更新和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对建造师的需求都必不可少。并且行业越来越注重绿色环保发展,这一点在新大纲版教材中也有所体现,多个专业的教材中都增加了相应内容,考生们不容忽视。除了行业发展的利好,建造师证书本身也具有多项优势,持证人可凭借证书享受多项利好政策。建造师证书的优势可享多项利好建造师证书作为近年来行业内炙手可热的准入类证书,每年都吸引着大批从业者加入备考行列。除了今后市场需求的增长,可以让持证人拥有更多就业选择外,建造师证书还有不少好处。进入企事业单位的加分项建造师证书作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准入类证书,含金量和认可度是毋庸置疑的。作为从业者,想必大家在跳槽或是求职的时候都经常见到“持建造师证书者优先”这样的标注。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建造师证书可以对应职称这件事,老张在之前的推文中曾多次提到过。其实早在2019年12月,官方发布《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来,明确助力推动“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全面打通”。我们取得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可抵扣个税201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2019年1月1日起,《办法》正式实施。此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明确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对应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今年上岸可领补贴住建局:一级建造师补贴5000元/人!人社厅:建造师最高补贴20万/人!证书优势多样、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市场需求增加……2024年对于建工行业可谓是不破不立,对于建造师而言也将较以往释放更多机会。

中央发文:支持社区工作者考取社工证书!

2024-04-17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吸纳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详情如下: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2024年3月28日)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事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巩固党的长期执政根基,对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专业化方向,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基本建立,能力建设不断强化,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机制愈加健全,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氛围日益浓厚;社区工作者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全面加强,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收入待遇合理保障,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切实增强,为民爱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  二、健全职业体系  1.明确人员范围。本意见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产生;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市地级或县级统一组织招聘,街道(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规范相关部门(单位)多头设岗招聘行为,此前招聘的在社区工作的网格员等专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公开招聘规定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县级层面统筹原招聘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经费予以保障。  2.严格政治把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吸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建强社区“两委”班子,做到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善于治理、群众信任。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注重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培养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后备力量。  3.优化工作力量配置。各地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配备,市地级或县级层面实行总量控制,定期动态调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鼓励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积极吸纳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持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街道(乡镇)可根据社区规模、人口结构、工作任务等,对所辖社区配备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统筹调配。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社区挂职或任职,探索建立新入职公务员到社区锻炼机制。  4.推动职业水平与岗位等级衔接联动。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科学评价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与相关职业技能等级等的双向比照认定机制。着力建立健全梯次发展、等级明晰、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根据社区工作实际情况划分岗位类别,每类岗位依据岗位职责、社区工作年限、职业水平、学历层次等划分若干等级,岗位等级随着岗位晋升、社区工作年限增加、职业水平提高相应提升。省级或市地级层面明确岗位等级序列设置,建立省内互认机制,省内流动的,社区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加强能力建设  5.提升政治素质。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推动社区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训练,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社区工作者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的能力。开展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社区工作者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在社区落地见效。深化廉政教育,增强社区工作者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6.提高履职本领。强化履职能力培训,注重加强群众工作、组织动员、依法办事、矛盾调解、应急处突、协调沟通、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训练,提高社区工作者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突出实战实训,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等方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持续开展“社区工作法”典型案例征集和培训资源开发工作,推动互学互促。推行“全岗通”工作机制,培养“一专多能”的社区工作全科人才。建立“导师帮带制”。探索举办全国性、区域性社区工作者职业能力大赛。  7.增强服务居民群众意识。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引导社区工作者树牢为民服务理念,在情感上亲近居民群众、行动上服务居民群众,重点增强年轻社区工作者的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区工作者用心用情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营造邻里和睦、社区和谐的良好氛围。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振社区工作者爱岗敬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着力整治“躺平”行为,防止为居民群众办事敷衍了事、推诿扯皮。  8.健全培训机制。研究制定全国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建立健全省级以上示范培训、市地级重点培训、县级骨干培训、街道(乡镇)全员培训的分级培训制度,健全由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专项工作培训、实践锻炼等组成的培训体系。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每年至少对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1次,对其他社区工作者每3年轮训1次,注重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优化培训课程课时设计,避免不接地气、缺乏针对性。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设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注重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市地级以上层面建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师资库和资源库。加强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社会工作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开发社区治理和服务相关课程,鼓励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实习实践基地,实现教学培养与实践需求有效衔接。  四、完善管理制度  9.严格队伍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上门走访、结对帮扶、代办服务、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日常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制度。健全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筛选机制,完善社区工作者罢免、解聘等退出机制,树立能进能出、优进绌退的鲜明导向。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完善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制度。  10.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县级层面制定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指导方案,考核内容以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居民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岗位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奖励惩戒机制,做好容错纠错工作,激励担当作为,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区工作者有机会有舞台。  11.强化监督约束。开展经常性监督,完善社区工作者谈心谈话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损害居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实行社区工作者职责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落实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发挥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居民群众对社区工作者履职的监督。探索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五、强化激励保障  12.落实薪酬待遇保障。市地级或县级层面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参照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科学设定社区工作者薪酬构成和岗位等级薪酬标准,定期动态调整。除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外,原则上由街道(乡镇)与社区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参与完成重大任务、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的一线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给予适当工作补助。  13.建立激励发展机制。注重从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对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特别优秀的,可进一步通过择优调任、换届选举等选拔进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按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作为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区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参加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鼓励和支持优秀社区工作者到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担任特聘导师。  14.营造关心关爱氛围。大力宣传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增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关心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通过多种形式帮助纾压解压。注重关爱激励社区“两委”兼职成员。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一线社区工作者和关心关爱退休社区工作者活动。及时帮助解决社区工作者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和干事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  15.强化组织实施。坚持和加强党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领导,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各级党委要建立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指导推动,政法、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省级层面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指导,市地级和县级层面抓好相关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推动社区工作者选得优、留得住、干得好。地方各级政府结合基层治理和经济发展实际,将社区工作者相关经费依法列入本级政府年度预算。  16.开展评估指导。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评估。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统计制度,完善相关数据库,动态掌握社区工作者队伍状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协同做好社区工作者职业标准开发等工作。  17.深化减负增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持续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精力为居民群众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社区组织的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不得将社区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工作中需要社区协助的,社区工作者应当积极配合。统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和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实现基层数据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加强对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工作群组的规范化管理,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社区工作者;街道(乡镇)确需借调的,按程序报请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批准。社区工作者要增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把减负成效转化成办实事、解难题的服务实效。本文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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