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考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3大优势!

2023-04-28

自2022年起降低报考门槛,报名人数持续增长,持证的人员也越来越多,不少考生开始担忧:考到造价证书后会不会没什么价值啊?会不会白考了?话不多说,今天就来带大家好好盘点一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3大优势所在,快来看看吧!01 高额薪水,潜力无限2016年国务院取消造价员考试,使得造价工程师刚性需求增加,市场缺口加大。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岗位配备造价工程师。再加上住建部颁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规定:造价工程师是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相关市场的不断扩大,社会各行业如房地产公司、建筑安装企业、咨询公司等对造价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市场需求存在严重缺口,造价行业发展十分迅速。市场缺口大,众多公司纷纷以高薪酬、高福利争夺造价工程师这一高级人才。薪资待遇也随之提升,之前有人对5330份数据样本进行梳理:一级造价工程师工作经验在5年以上的一般可以拿到10000-15000元的月薪,这个比例占了39.3%;月收入在8000-10000元的占据了17.9%;而月薪在15000元以上的人群较少。提醒大家:薪酬待遇受所在地区GDP、行业规模、企业资质和等级、企业效益,以及持证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多方面客观因素影响。所以上面所述情况仅供参考,不代表所有地区薪酬实况。02  提升技能,辅助加分对于工程从业人员而言,进行一级造价工程师这样的综合性考试,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系统性的学习专业知识,考证的同时也提高了日常工作技能,造价工程师考试与实际工作的结合日益紧密,对工作大有裨益。但注意啦!通过考试不代表胜任工作,“会”和“做”却是两回事!考证是应试考试,只要踩中出题得分点,就大几率成功拿下证书,但在实际的生活中,学预算,不是光靠听课能学会的,必须自己动手做工程,自己独立动手把工程做出来并且能核对上才能真正掌握03 职称挂钩,晋升快速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证书与职称挂钩,好处多多:升职加薪、提升社会地位、跳槽转岗、安家落户、津贴奖励......就以落户为例,如果想落户,当地有社保要求,说你必须交够社保才能落户,但是如果您有中级职称,有些地方就可以直接落户,就是这么简单。△上海市人社局关于“居转户”政策中“中级职称”条件的具体要求同时,像一级造价工程师这种懂管理、懂技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既有理论水平,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当然能够获得更多的晋升机会。两个人同样的水平,一个有造价工程师证书,一个没有,假如你是老板,你会聘用哪个人?除此之外,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不仅限定于工程领域,国家财政部明确发文:中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有了造价工程师证书,你的执业领域也会变的更广阔。

2023年贵州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0日

2023-04-23

内容摘要:2023年贵州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0日,缴费时间统一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8:00截止。广大考生: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规定,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我省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务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所属市(州)参加考试。(六)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考试报名前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登记已完成的会计专业继续教育信息,以免影响报考资质审核。二、考试科目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中级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五、报名事项及考务日程(一)报名及缴费时间:全省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时间统一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8:00截止。(二)报名流程: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凡出生年月为1997年9月1日以后(含9月1日)的,需到各市(州)财政局进行线下报名和审核(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格式参考详见附件2),个人照片电子版,继续教育学分记录进行审核报名。若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委托人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格式参考详见附件2),委托人个人照片电子版,继续教育学分记录到现场进行审核报名。(三)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四)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完成报名工作,视同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诚信守信的原则,填报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对于采取伪造学历、工作经历、会计师职称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的人员,将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照相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涉及违法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022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23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注册时务必按照2022年报考时填报的或已做报名信息修正的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如实填写,因填写错误导致2023年的考试合格与2022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五)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考试资格条件采用后审形式,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2022与2023两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人员和2023年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报考人员按照后审要求于指定时间到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方式以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六)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七)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另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八)为严肃考试纪律,考试结束后,全国会计考办联合本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与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2023年辽宁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0日

2023-04-20

内容简介:辽宁2023年中级会计师报名及缴费开始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报名截止时间7月10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7月10日18:00。 报名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3年9月举行。现将辽宁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三)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四)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五)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报考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三、考试大纲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请登录财政部会计司官网查询)。四、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3年9月9日至11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财务管理》; 18:00-20:00《经济法》。五、报名渠道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已并入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会计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会计网”(http://czt.ln.gov.cn/lnkjwsy/),通过右侧“初、中级职称考试”栏目进行考试报名,或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考试报名。报考人员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任何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六、报考程序(一)信息采集。1.未完成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需要先登录“辽宁会计网”中的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18.60.151.138/webAuthAdmin/index/index)进行信息采集,采集通过后,再进行报名。以前年度已完成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如果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个人相关信息与报名时点现实情况不符,需要先对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更新,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报名。2.报考人员提交信息采集与变更申请后,一般2个工作日左右反馈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需要报考人员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再次提交。审核通过的,方能进行下一步报名缴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2023年7月5日前进行信息采集与变更申请,以免影响报名缴费。(二)注册报名。1.未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注册过的报考人员需先注册,实名认证通过后,再进行报名。已注册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2.考生需提前准备考试报名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且小于200KB、像素>=295*413,不允许上传模糊、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戴帽子等照片。3.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相关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三)报名缴费。1.报名及缴费开始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报名截止时间7月10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7月10日18:00。 报名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辽价发〔2016〕32号”和“辽财会〔2017〕7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科56元。3.今年我省会计资格考试已实现微信、支付宝缴费,缴费完成后自动关联电子发票,可自行打印。在缴费过程中,如果出现资金已划转,未显示报名成功的情况,请及时联系报考地考试管理部门,在查清问题之前不要重复缴费。4.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退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23年8月15日前,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请考生及时通过“辽宁会计网”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五)成绩查询及合格人员信息复核。2023年10月31日前,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请务必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涉及考试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相关考生应积极配合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在报名条件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复核、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六)证书发放。由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七、其他事项1.报考人员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对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2.有关报名及考试的其他问题,请向报考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联系电话如下:沈阳 沈阳市考试院 024-22866188沈阳 沈阳市财政局 024-22704418大连 大连市财政局 0411-96159鞍山 鞍山市财政局 0412-2230887抚顺 抚顺市财政局 024-57573106、57760162本溪 本溪市财政局 024-42836632、42836634丹东 丹东市财政局 0415-2211236锦州 锦州市财政局 0416-3145813营口 营口市财政局 0417-2838764阜新 阜新市财政局 0418-3327147、2824355辽阳 辽阳市财政局 0419-2289110铁岭 铁岭市财政局 024-72812070朝阳 朝阳市财政局 0421-3608136、3608081盘锦 盘锦市财政局 0427-2830087葫芦岛 葫芦岛市财政局 0429-3113115 原文链接:https://czt.ln.gov.cn/czt/lnhjw/tztg/2023041917001821403/index.shtml

又1地发布22年一建成绩合格名单,附16地公示汇总

2023-04-16

中国人事考试网开通了2022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通道,除补考地区外,全国一建考生都可登录查询成绩...截止目前,福建、四川、辽宁、山东、云南、陕西、宁夏、江西、广西、浙江、天津、广东、北京、安徽、吉林、海南16地发布了合格人员公示的公告,16地共97012名拟合格人员。✦以下是海南和吉林两地一建合格人员公示详细内容2022 海南1181人合格公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181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0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65375001 65338399       举报邮箱:zcksc_jyj@hainan.gov.cn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职称考试处                                                                             2023年4月11日✦原文链接:https://zhaopin.hainan.gov.cn/#/ww/d/b/wwdb_cont.html/bb5411f686a131ad01876f28afde54442022  吉林2244人合格公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4月27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12333。附件: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xlsx✦原文链接:http://www.jlzkb.com/cms/root/ksdtdetail.vm?content=L-iAg-ivleaKpeWQjS_kuJPkuJrmioDmnK_otYTmoLzogIPor5UvMTI2ZDc4ZDEtYmEyNy00MGMxLWE5YTAtMzI0YWM0M2U0Mjgx

2022年一造补考在即,今天开始打印准考证!

2023-04-15

大家好,2022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补考时间为4月22日、23日,具体补考科目安排如下,赶紧来看看,别记错时间↓1/即将开始距离补考仅剩8天,大家在备考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最早今天(4月14日)起就可以打印准考证!各地区已陆续发布补考工作具体事项,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一造补考地区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未公布准考证打印时间的地区,预计考前一周会陆续开通!温馨提示:开通准考证入口≠立马可以打印准考证!有的时候可能系统网络会稍有延迟,若遇到暂时无法打印的,可以耐心等待,考前四天都可以打印准考证~2/打印流程①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找到左侧【准考证打印】入口,点击进入。②进入准考证打印界面,选择【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③按照提示选择【报名省市】、输入【证件号码】、【考生姓名】、【验证码】,点击【确定】,即可打印准考证。3/温馨提示①如果遇到打印系统进不去的情况时,可能是当前打印系统访问人数过多,导致系统缓慢,无法进入页面,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过几个小时再重新操作。小tips:建议使用IE8.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调整显示器分辨率,以确保页面的正常显示。打印前请先关闭上网助手一类的屏蔽插件软件,再按提示安装好打印插件。②准考证打印一般使用A4纸,颜色无要求(黑白或者彩色都是允许的),内容清晰即可,照片不可以用艺术照。记得不要在准考证上进行涂改,以免准考证失效,所以建议大家打印的时候可以多打印几张,以备不时之需。也可以下载电子准考证并保存在手机上,防止打印后丢失,可以重新打印。③打印前,认真核对准考证,看与所报考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错误,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跟所在考区的考试机构联系解决。④准考证上有考点,记得早点定好周边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折腾。准考证即将开始打印,说明一造考试已近在咫尺,大家一定要咬牙坚持,努力加油!||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经小编整理后发布,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北京地区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提示

2023-04-13

北京地区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0日、11日举行,报名相关安排如下:0报名入口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报名”栏目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0报名安排注册信息时间即日起-4月16日 注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提交信息时间4月11日-4月17日 2022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2022年已在北京地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若本次报考级别不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即可。网上审核时间4月11日-4月17日网上缴费时间4月20日-4月23日 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0重要提示1.具体考试级别、科目设置、成绩管理和收费标准等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通知”栏目,查看本项考试报名文件。 2.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3.本项考试实行网上审核,不设置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状态,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审核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考试报名文件。 4.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在登录报名系统后,须点击“注册维护”按钮,维护在校学历信息。请考生如实填写应届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培养方式,证书编号可输入身份证号代替,毕业时间选择“202304”,并上传能够证明本人在2023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5.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请于2023年4月11日至4月23日通过电脑端注册并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线上办理系统”(http://bjkwzz.cptae.com/bas/),选择“辅助申请”栏目,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残疾人证的电子版照片,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6.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2023年社会工作者报名汇总地区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浙江4月11日-21日12:00前6月5日--9日四川4月7日-19日6月5日--9日湖北4月11日9:00-19日20:006月5日9:00-11日14:00山东4月10日9∶00-17日16∶006月6日9∶00-11日18∶00辽宁4月10日0:00-17日24:006月2日9:00-11日24:00内蒙古4月7日9:00—17日24:006月6日—11日陕西4月10日-17日17:00考试前7日青海4月10日9:00-17日18:006月6日9:00-9日24:00吉林4月12日-19日考前一周内山西 4月10日-17日6月6日-11日福建4月10日8:00-18日6月2日起重庆 4月10日-17日6月6日-11日河南 4月10日-17日6月6日-11日上海 4月11日10:00-18日16:006月7日10:00-9日16:00云南4月12日9:00—17日17:006月5日起※详细流程图※特别重点提醒照片不合格提交不了没有按照要求的照片,要用中国人事考试网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才能提交。学历审核问题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核查”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查状态。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相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7.如因填写错误核查未通过,请重新添加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等待核查通过后,使用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报名。注意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学校、专业都不要错误。培养方式,如果是函授选择:非全日制。建议先去学信网申请查询学历证明。熟悉各省社工考试通知每个省考试报考及审核等略有不同,大家要认真阅读各省区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做到万无一失。特别注意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审核方式等错过时间就要等一年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每个省的有所不同。一般资格审核有考前审查及考后审查两种。信息核验也有线上(符合条件的自动通过)及现场审核(网上注册登记后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两种注意现场审核的资料完整性带齐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需要提交的资料。报考条件不符如果报考条件不符合是提交不了报考信息确认的说明:以上来自官方中国人事考试网及各省考试通知整理,如有出入以官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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