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为4月11日-18日

2023-04-12

各有关单位: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一、报考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三)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2023年6月11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2023年6月10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三)高级社会工作师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一)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0:00-4月18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高级”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完成报名确认,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6:00。报名点代码:2101报名点代码:21023.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普陀区三源路175号)4.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梅陇路138号)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六)准考证下载(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一)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防治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现场管理,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2.《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可于2023年8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为电子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电子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文链接: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wap/202304/t20230407_1311591.shtml

2023年广东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18日

2023-04-12

 2023年广东社会工作者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7:00。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须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6月10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客观题 6月11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客观题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客观题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主观题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主观题(二)考试地点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2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类。(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二)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4.在本省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三)相关说明1.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2.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3.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5.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在报名期间内向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三、报考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9日17:00。(一)注册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二)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四)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科目均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按每人每科74元收取。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五)准考证打印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6日9:00-6月9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四、考试有关事项(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8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2.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1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二)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七、监督监管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的,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无效。(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证书发放和查询(一)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或纸质成绩合格证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职业水平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二)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电子证书或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或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注意事项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在线申办。附件:1. 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安排的说明2.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附件1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安排的说明一、报名条件1.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2.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二、考试大纲(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原文链接: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4151379.html

报名提示 | 北京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今天开始报名!

2023-04-1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北京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本年度北京市二造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14日14:00,考试日期为5月14日,本次考试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 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时间5月14日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14日14:00报名入口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缴费时间4月10日至4月17日考试形式纸笔考试准考证打印5月9日至5月14日报名费用45元/人/科详情内容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 号) ,《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 ,北京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 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贯彻执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 社事业字〔2020〕4 号) 精神,现将北京市 2023 年度二级造价 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考人员范围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二、考试设置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一科”和 “增专业”3 个报考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 应报考级别。考试设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 计价实务》2 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 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 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 4 个专 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三、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 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 参加全部 2 个科目考试 (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 级别)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 (或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 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 (或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从事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二) 参加 1 个科目考试 (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1.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有效期截止日期 须在 2016 年 3 月 2 日以后);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乙级);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 (认证) 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 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通过专业教育评估 (认证) 院校 名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 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 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 (认证) 结论的通告》  (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 2 号为准。)(三) 参加 1 个科目考试 (报名系统中选择“增专业”级别)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四) 报名条件说明1.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 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2.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3 年12 月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 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 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二) 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三)《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主、客观结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 2B 铅笔填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 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五、报名相关事宜(一)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 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进入“考试报名” 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是指已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 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和报考级别为增专业的人员;其余人员为“新考生”。1.“老考生”(1)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14 日 14:00;(2) 网上缴费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17 日。2.“新考生”上传证明材料包括:(1) 学历和学位证书;(2) 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上传能证明 其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 (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3)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还须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4) 报考“免一科”级别的人员还须上传已取得的全国建 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无 需上传),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乙级),或经专业教育 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学 历) 证书。上述证件、证书或证明均须上传其原件的清晰图片。3.2022 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2022 年已在北京地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若本次报考级别不变,网 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即 可。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 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 已缴费用不予退还。5.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 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二) 准考证打印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3年 5 月 9 日至 5 月 14 日登 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 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上下滑动查看完整版内容>(三) 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 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 2019 年版《全国二级造价 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 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 265 号)。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  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一科”或“增专业” 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专业科目。(二) 2022 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 2022 年在北京地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 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三) 考生可于 2023 年 9 月上旬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 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也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另行公布。( 四) 按照《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 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1〕4 号) 和《关于试 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 发〔2019〕80 号) 精神,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beijing.gov.cn)“个 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 电子资格证书或电子合格通知书。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2〕375 号) 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45 元。(二)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  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 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  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  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  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 相关事宜。(三) 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 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 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 kszxcw@rsj.beijing. 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 关电子票据问题。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 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 处理。(二) 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 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 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 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九、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 构无合作关系。(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s://beijing.12388.gov.cn/(三) 考试咨询电话:12333附件:审核机构联系方式✦原文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3zc/202304/P020230407339732933662.pdf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时间汇总地区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务安排河北2月13日-26日(已结束)4月9日已发通知浙江3月1日-10日(已结束)4月22日已发通知湖北3月6日-13日(已结束)5月27日已发通知广西4月25日-5月4日7月15日已发通知云南3月17日-23日(已结束)6月2日已发通知天津3月16日-20日(已结束)4月9日已发通知贵州4月7日9:00-17日17:007月1日已发通知宁夏4月1日9:00-20日23:005月14日已发通知四川4月4日-24日6月17、18日已发通知北京4月10日-14日14:00(仅5天)5月14日已发通知湖南4月14日9:00-4月20日17:005月20日考试计划重庆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006月17日考试计划陕西暂未公布9月23日考试计划江苏暂未公布9月23日考试计划海南暂未公布10月14日考试计划江西暂未公布11月5日考试计划其他持续更新中……||  文章素材来源于北京省人事考试网,经小编整理后发布,仅供交流。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二建报名即将结束,这5个地区的考生请尽快报名!

2023-04-06

距离二建考试还有58天2023二建考试报名工作目前已接近尾声,除贵州尚未发布报名信息以外,其余地区均已展开报名工作。黑龙江、上海报考今日即将截止,想在今年报考二建的考生务必抓紧报名!目前距离二建考试仅剩58天,如果你时间紧张、基础薄弱,小编建议你最后两个月的时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配合课程针对性解决突破备考难题。专项突破阶段这个阶段最大的特点就是练题,通过练题查漏补缺发现不足,尤其是实务课程的案例部分。通过对各类题型的强化学习,来达到以题代点的学习效果: 学习方法:1.结合教材、笔记、高频考点合辑等系统掌握考点;2.逐章逐节的做题,结合历年真题分析出题思路、掌握做题技巧;推荐课程:案例专项+真题解析推荐理由:化繁为简,重难点查漏补缺,巩固知识点。同时通过经典案例习题,全方位解析提升答题技巧。核心记忆阶段扎实基础后就要考试做减法。剔除无用累赘考点,将其他考点进行分级,我们就能进一步理清主次,在有限的时间里把握重要考点,从而高效备考:学习方法:此阶段做减法是重中之重,理清备考主次,把握重难点,进行高效备考,巩固加强核心内容记忆推荐课程:考点特训+习题精析推荐理由:此阶段帮你快速冲刺,直击教材核心。强化训练阶段相比于学习过程的潜移默化,应试技巧的强化就是真正的立竿见影了。学习方法:1.查漏补缺,找到自己的失分点,重点查看自己不足的地方;2.压缩考点,只学核心内容,花2成力拿8成分。推荐课程:考点强化+阶段测试推荐理由:只讲核心考点,节省80%时间,编码式记忆强化冲刺内容。突破点睛阶段最后的冲刺阶段往往能激发出考生更多潜能,对于突破拔高有着显著的提升,因此在这个阶段,更要直击“要害”,“抱对佛脚”才是关键!学习方法:1.集中强化,合理安排好休息与学习的时间,尽量集中精力攻克难点;2.速记总结,回归教材,梳理知识体系,查漏补缺。推荐课程:考前密训+2023考前核心资料推荐理由:考前集中强化,基础弱也不怕,难点核心一网打尽,临门一脚突破桎梏。从之前的统计数据来看,二建至少需要40-80小时的每科学习时长才可通过考试,因此如果同学们从现在开始学习,时间将非常紧张。因而建议大家可以跟着我们的课程一起学习。

河南 |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考务工作的通知,今日开始报名~

2023-04-03

二建截至目发文前已经有30地发布了2023年考务通知,一起来看!20地报名结束:陕西、重庆、安徽、湖北、海南、甘肃、云南、山东、江苏、浙江、新疆、宁夏、四川、福建、江西、辽宁、西藏、广西、内蒙、北京10地正在报名:吉林、青海、广东、黑龙江、河北、上海 、山西、湖南、天津、河南(今日开始报名)温馨提示:3地今天报名截止:吉林、青海、广东贵州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回复:2023年二级建造师具体考试时间未定,预计今年下半年开展此工作,请关注网站通知以下是河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的重要内容:报名安排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考试时间6月3日-4日报名时间4月3日9:00至4月10日 17:00网上缴费4月7日9:00至4月11日 17:00收费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考试形式1天考三科 分两批准考证打印5月29日9:00至6月4日16:30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程序、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考后核查向下滑动查看(一)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9:00至4月10日 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2.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 17:00。逾期不予补缴。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4日16:30。(二)报名程序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录进入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后,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入口(报名、缴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考试合格后核查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请注意:(1)考区选择问题: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2)考试级别代码问题:考3科(即考全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3”(考生应考3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3科);考2科(免试《建设施工管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2”;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5”;考1科(即免试2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1”;增项考生的报考级别为“4”(不要填为“1”)。2.确认报考信息,签署告知承诺书考生填写并保存报考信息后须确认报考信息方可进行缴费,点击“确认报考信息”后除姓名、身份证号以外不可修改其他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确认报考信息后须签署《告知承诺书》(如未签署将无法进行缴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三)网上缴费考生完成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1344号)的规定,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70元。 网上缴费时需提交考生个人邮箱信息,缴费成功后电子票据发送至该邮箱。           (四)准考证打印  网上已缴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考后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省、市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市住建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原文链接:http://www.hnrsks.com/sitesources/hnsrskszx/page_pc/ksxxnew/article82b2006cb6694d90a74d77edabb09b55.html二级建造师 考试报名汇总

天津 |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考务工作的通知,今日开始报名~

2023-03-30

二建截至目发文前已经有29地发布了2023年考务通知,一起来看!18地报名结束:陕西、重庆、安徽、湖北、海南、甘肃、云南、山东、江苏、浙江、新疆、宁夏、四川、福建、江西、辽宁、西藏、广西9地正在报名:内蒙、吉林、青海、北京、广东、黑龙江、河北、上海 、天津今日开始报名2地即将报名:山西、湖南以下是天津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的重要内容:报名安排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考试时间6月3日-4日报名时间3月30日9:00至4月4日16:00网上缴费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收费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考试形式2天考三科准考证打印5月31日9:00至6月2日24:00通知原文: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位报考人员:根据《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津人专〔2005〕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23年6月3日至6月4日。6月3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6月3日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月4日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9:00至4月4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进行报名。三、报名及免试条件(一)报名条件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相应科目:1.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2.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三)增报专业条件符合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中规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四、报名审核及缴费(一)报名步骤1.注册信息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2.网上填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及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等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选择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二)报考人员缴费的办理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津发改价费〔2021〕96号、津财综〔2021〕23号。五、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24:00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下载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六、考试成绩公布(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公布。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进行查询。(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市人才考评中心在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为满足广大报考人员需要,方便报考人员尽快取得证书,减少报考人员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业务。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津人事考试-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有关事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原文链接: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303/t20230328_6152735.html二级建造师 考试报名汇总

山西 |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考务工作的通知,3月31日开始报名~

2023-03-29

二建截至目发文前已经有27地发布了2023年考务通知,一起来看!16地报名结束:陕西、重庆、安徽、湖北、海南、甘肃、云南、山东、江苏、浙江、新疆、宁夏、四川、福建、江西10地正在报名:广西、西藏、辽宁、内蒙、吉林、青海、北京、广东、黑龙江、河北、上海 今日开始报名1地即将报名:山西温馨提示:四川、辽宁二建报名今天截止;以下是山西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的重要内容: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山西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3〕6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考试时间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6月3日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建筑、公路、矿业)13:30—1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16:0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6月4日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机电、市政、水利水电)13:30—1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16:0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二、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3月31日至4月8日网上交费:3月31日至4日9日准考证打印:5月30日至6月4日发票领取: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扫描准考证下方票据打印二维码自行打印成绩查询:考后2个月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查询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发文通知,请密切关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及相关部门官网证书发放:实行电子证书,考生可登陆山西政务服务网(http://www.sxzwfw.gov.cn/ ——个人服务空间——我的证照)自行下载电子证书。具体时间另发文通知。具体内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手册》。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3月28日原文链接: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3zgks/202303/t20230328_8242445.html二级建造师 考试报名汇总

上海 |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考务工作的通知,3月29日开始报名~

2023-03-25

二建截至目发文前已经有25地发布了2023年考务通知,一起来看!10地报名结束:陕西、重庆、安徽、湖北、海南、甘肃、云南、山东、江苏、浙江11地正在报名:四川、新疆、宁夏、广西、福建、西藏、辽宁、江西、内蒙、吉林、青海3地即将报名:河北、北京、广东、上海(新增)以下是上海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的重要内容:上海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文件已经公布,上海2023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报名缴费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考试时间6月3日-4日报名时间3月29日10:00-4月6日16:00网上缴费3月29日10:00-4月6日16:00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务费为70元,其余两科考务费为每科60元考试形式(1天考三科,分2个批次) 准考证打印5月31日10:00-6月2日16:00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3年9月底至10月上旬通过报名网站“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原则上均按照卷面总分的60%划定。证书领取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电子化,原纸质证书依然有效,持证人无需更换。电子证书查询打印事宜另行通知,请于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左右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原文链接: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wap/202303/t20230324_1311550.shtml二级建造师 考试报名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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