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考务工作的通知,今日开始报名~
2023-03-30 21:07:56
二建截至目发文前已经有29地发布了2023年考务通知,一起来看!
以下是天津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的重要内容:
考试时间 | 6月3日-4日 |
报名时间 | 3月30日9:00至4月4日16:00 |
网上缴费 | 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 |
收费标准 | (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 (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
考试形式 | 2天考三科 |
准考证打印 | 5月31日9:00至6月2日24:00 |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天津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津人专〔2005〕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6月3日至6月4日。
6月3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3日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4日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9:00至4月4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2.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三)增报专业条件
符合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中规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及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等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选择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缴费的办理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津发改价费〔2021〕96号、津财综〔2021〕23号。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24:00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公布。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进行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为满足广大报考人员需要,方便报考人员尽快取得证书,减少报考人员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业务。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津人事考试-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有关事宜。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原文链接:
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303/t20230328_6152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