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布因疫情未能参加22年二建考试的,可申请成绩延期,仅考后10个工作日内!
2022-06-17 10:38:23
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是否退回,成绩会保留一年吗?
各地政策不同,有的可以操作(各地办理时间不同,最短只有10个工作日),有的视为主动放弃。请以报考地的官方回复为准。
邮件标题:2022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考区)××(考生姓名)未参考情况申报。
邮件正文内容: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未参考科目名称、准考证号:××××
附件:考生本人考试当天健康码页面截图(需含姓名、身份证号)和行程卡页面截图(需含考生本人考试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命名为2022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考区)××(考生姓名)健康码、行程卡.jpg;街道(居委会)开具证明扫描件.jpg。
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邮件信息,敬请理解与支持!
鉴于本溪市疫情防控的政策及要求,特别是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全域实施封闭静态管理,考试当天确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2022年度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本溪考区)的考生,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统一受理退费及成绩延期的申请。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一、申请材料
1.本人通信行程卡截图等行程凭证、实施管控措施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通知等管控证明。
二、受理时间及相关要求
申报考生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办理相关申请事宜。经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初审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退款,并向人社部考试中心申请有效成绩延期等相关事宜。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
三、其他
1.受理部门: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209室。联系电话:024-47133167。
附件: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docx
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
2022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地址:
https://rsj.benxi.gov.cn/xwzx/kspj/content_575135
关于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二建考试考生
申请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江苏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特别提醒》(2022年5月24日发布)文件精神,如考生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应于9月12日前向报考地考试机构申请延长2021年度合格成绩有效期。
泰州市申请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2021年度合格科目名称、无法参考原因、联系方式→点击“提交”。
注:考生无法参考原因包括两种,一是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注明为何地,如:北京、上海等),二是社区封控。第一种原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需提交任何证明,由我办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大数据核查。第二种原因(社区封控),还须提交所在社区出具的《封控证明》,拍照后发送至我办邮箱(tzrsks@vip.163.com)备查,电子邮件文件名为“2022年二建考试+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考试申请成绩延期和退费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由本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认定,已取得的有效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报名费予以退还。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完成报名缴费,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本年度考试的。
二、申请材料
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PDF格式,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点击“另存准考证”即可生成,6月6日前申请办理退费的无需上传准考证)、健康码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或集中隔离( 居家隔离)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将本人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到以下指定小程序(腾讯文档)。
四、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20:00,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我院于5月25日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发布了《湖南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请考生对照公告要求准确、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2年5月26日
考生:
如果因为疫情被隔离在外地(比如上海)无法按时参加二建考试,有没有保留或者顺延成绩成绩有效期,退费之类的,不回直接失去一次机会吧????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尊敬的考生:您好!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如您因出国出境并受疫情管控措施影响、患新冠肺炎暂未治愈、未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参与新冠肺炎疫情一线防控工作、其他疫情管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可在考试当年度内携带不能参加考试的相应说明材料(诊断书、出国出境票据、社区隔离通知及参加相应工作证明等)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有效成绩延期、退费手续。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原文链接:
http://202.61.89.231/content-46-58422DEA00DC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