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一建已有8地公示合格人员名单,人数相比去年最高减少近22%!
2021-12-25 14:30:16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 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323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0591)87507553 87526359(传真)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考后资格审核)
(0591)38161636-2 38161636-6(传真)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示名单
原文链接:
http://www.fjpta.com/portal/indexbulletin/gSWb46F.htm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河北省共有6506人成绩合格,拟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12月 日22至31日止)。
成绩查询网址: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core/initializeCX.htm
合格标准:
http://www.cpta.com.cn/2021/854.html
附件: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
原文链接:
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733.aspx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广西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634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4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8977190997
举报邮箱:zzqrsksy@rst.gxzf.gov.cn
附件:广西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1年12月21日
广西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公示.xls
原文链接:
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762/9915.html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0654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5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附件1-广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docx
广东省人事考试
2021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
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731182.html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128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电话:12333-0
附件: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
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chengjixinxi/3167.html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并划定了合格分数线,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资格复核标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分别为60分、78分、78分和96分(相应科目试卷满分分别为100分、130分、130分和160分)。
二、复核程序及范围
复核采用后台数据核查比对的方式进行,复核时间为12月22日至2022年1月4日。
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通过”的人员,无需上传资料或到现场复核。
报名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 (即报名时上传过学历、学位图片信息的)的4类考生实施人工数据核查。如遇无法核实的情况,考生应按资格审核部门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此类人员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致不能正常接收资格复核信息资讯影响成绩复核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部门会在审核期内以短信或电话通知需到现场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如未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按本通知第三条查询审核结果。
三、复核结果查询及资格公示
资格复核结束后,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对复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四、资格监督监管
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证书办理
复核结果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报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证书,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
http://rlsbj.cq.gov.cn/ywzl/rsks/tzgg_109374/202112/t20211222_10211312.html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11052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
http://202.61.89.231/content-46-492BAF8C98A8DC03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山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计11920人(名单见附件1)。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5日。
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
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articles/ch03577/202112/066068f8-7195-4e72-b8f7-897e8a692968.shtml
最后小编还要提醒大家一句,请在查看通知原文时认真阅读,是否需要进行考后审核,如果有,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审核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切按照官方通知要求进行,切勿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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